雄东片区鸟瞰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东片区A社区对外道路、综合管廊可研及勘察设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雄东片区A社区对外道路、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为雄东片区与雄县县城和昝岗片区的市政连接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城市主干道2条N3路(E3-E6)和N9路(E1-K1),总长度约5.2公里,下设干、支线综合管廊,总长度约5公里,同步建设道路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7.2 亿元,建安费149105.19万元;其中:道路、桥梁、管廊工程总投资15.7 亿元,建安费137105.19 万元;给排水工程(含道路绿化)总投资1.5 亿元,建安费1.2 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1)可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报告等)编制服务工作,并配合可研立项阶段所有支撑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土地预审、项目数字信息建设等工作,完成可研报告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河北省以及雄安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2)工程勘察:工程勘察、测绘、物探,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补勘、出具勘察报告等红线范围内拟建工程的全部勘察、测绘、物探工作;
(3)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主体结构及附属结构有关的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给水,排水,道路绿化,智能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照明,智慧化设施等全部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编制综合管线实施方案,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各施工标段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
2.3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4服务期限
(1)可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勘察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6)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种资质:
①可行性研究资格要求:
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且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
②工程勘察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b.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③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业绩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全部要求:
①可研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或包含可研编制内容的工程设计合同业绩);
②勘察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一个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服务项目业绩;
③设计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一个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业绩;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一个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业绩。
注:同一业绩合同中满足上述可研、勘察、设计业绩中的多项业绩要求,视为满足相应内容要求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财务要求:
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有以下其中一条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① 近3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③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④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⑤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⑥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上述②、③、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招标公告3.1款和3.2款(4)(5)项要求,联合体成员报名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的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工方式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承担可研和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承担勘察任务);
b.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提供可研和设计业绩,负责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勘察业绩,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的对应资质和业绩均须满足招标文件3.2款中对该类资质和业绩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c.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勘察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持“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上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应先登录注册的账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未登录账号而仅在网页下载招标文件的,或者不在自己的系统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答疑和澄清文件将无法看到※)。
提示: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投标人按5.1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2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不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可以将5.1款要求的资料及汇款凭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dianzizhaobiao@126.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在1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为:
户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北苑支行;
账号:11014741131008;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费。
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未按上述要求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8.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晓卓 联系电话:15210969314 电子信箱:dianzizhaobiao@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8.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9. 疫情期间特别提示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美路2号
邮 编:071700
联系人:王园园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邮 编:100101
联系人:曹远、高欣、韩晓卓、魏云斌、付泽淞
传 真:010-84891587
电子邮件:dianzizhaobiao@126.com
网 址:www.aited.cn